您的位置:吾爱首页 > 签证中心 >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从事商业活动应备文件
您准备赴台旅游、或从事商务活动,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1.邀请函。 (须盖公司大、小章)表AA
2.保证书。 (每个栏位需详实填写;参考样张)。表A
(盖印公司大、小章;保证人签名盖章,附身分证影本)
3.活动计画及行程表。 (须盖公司大、小章)表B
4.团体名册(二人以上)。 (须盖公司大、小章)表C
5.邀请单位立案证明及营业证明影本。 (须盖公司大、小章)
A.公司营事业登记证影本及登记表(及变更事项登记表、资产负债表)
B.前一年度(95)公司综合所得税申报书/或本年度401表影本。
c.年度营业额需NT$1000万以上。
D.登记资本额NT$1000万元以上。
6.双方业务往来证明影本(订单或合同)。 (如无,则免)
(邀请及被邀请人双方信件往来)
1.申请表(每个字段需详实填写),须附最近3个月内2吋、半身彩色照片2张,白底、头部长度介于3.2~3.6cm。附表一(2页)
2.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
(如侨居第三国,提示侨居地PR、或再次入境之VISA)
3.须任职6个月以上,一个月内开具之在职证明《用公司抬头的信纸,须盖公司章、单位主管(联络人)及联系电话》。附表二
4.公司执照复印件。 (盖印)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个人简历。 (最好有签名或盖章,如申请表经历栏已填,则免写)附表三
7.其它:(学术/文化/专业交流等,需另备下列文件)
A.学术/文化交流:需附讲学计划、教学大纲、研究计划或其他著作等等)。
B.学术/文化交流:需附大陆社团法人登记代码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