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visasly 微信平台:visa5i 咨询电话:186 1189 5166
50个国家(地区)对因私护照免签落地签证政策靠谱指数2014年12月最新版

您的位置:吾爱首页 > 旅游资讯 > 在美国造谣诽谤违法吗?

在美国造谣诽谤违法吗?

http://www.5iucn.com/  新闻来源: 华声在线   发布日期: 2012/8/23 13:00:00


    美国的言论自由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狭义的言论自由,主要指以语言(包括口头和书面)为表现形式的思想表达;另一个是表达自由,指包括图画、表演等的以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为表现形式的思想表达。通常所说的言论自由既包括狭义的言论自由,也包括更广义的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作为宪法确定的人民的基本自由,最高法院对其限制奉行例外原则,即对言论自由的任何限制必须有清楚的定义和明确的界限,并且严格限定在狭窄的范围内,没有划入例外的言论和表达都应受到宪法保护。

言论自由的界限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定义,最高法院的历史判决显示了大法官们一直努力在言论自由和社会责任之间寻找着平衡点。很多时候言论自由并不是简单的是或非的问题,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也并不仅仅意味着言论管制,而且即使是受到限制的言论也会得到部分程度的宪法保护。

煽动言论

最高法院认为,鼓吹暴力和破坏和平秩序的煽动性言论不受宪法保护。衡量煽动性言论的早期依据是最高法院在1919年确立的“清晰和现实的危险”标准。伴随这个标准有一个的著名例子,即“在拥挤的剧场假装呼喊着火以制造混乱”,类似这样可能危及社会秩序的言论被认为不属于言论自由,不受宪法保护。

1969年之后,一个更为严格的标准取代了“清晰和现实危险”的标准。这个新的标准(imminent lawless action test)强调考察言论的三个方面:意图、急迫性和可能性。只有同时符合这三方面条件的言论才能被确定为不受保护的言论,比如仅仅宣扬暴力革命理论但并没有实施意图的言论不符合上述标准;当众焚烧美国国旗的行为,如果没有引发即刻的混乱也被认为属于人民的表达自由,受宪法保护。

吾爱旅游网签证中心代办美国个人旅游、探亲、商务签证
    http://www.5iucn.com/visa.asp?country=26

吾爱旅游网(www.5iucn.com)为您提供:各国签证代办、国外机票预订、国外酒店预订、欧洲火车票预订、日本火车票预订、出境意外医疗保险、出境旅游、国内旅游、自由行、个人旅游行程安排等服务

咨询电话:400-620-5166
    企业QQ:4006205166
    MSN在线客服:i5iucn20@hotmail.com

  

更多出国签证 酒店 机票 提问请到新浪微博:@吾爱全球签证中心 微信:visa5i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