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历史上长期是汉、满、蒙古等少数民族活动和聚居之地。吉林东南部和辽东同属于华夏族传统聚居地。燕国、秦朝、两汉均在此设立行政机构。约4000年前(周)活动在长白山北部一带的肃慎部族(汉称挹娄,隋唐称靺鞨,皆系满族前身)以射猎为主,为本区原始居民。唐代时粟末靺鞨建渤海国,渤海国主体大致以吉林省为中心,包括黑龙江省南部和朝鲜半岛北部部分地区。宋代时又建金国(女真)。明以后满族经济活动则有畜牧、采集、狩猎、捕鱼及农业等多种生产。省境西部,古称鲜卑、契丹、鞑靼,均为蒙古族同系,以游牧为主。北宋时建立辽国,灭渤海国,势力达于省境东部。至明末,全省仍为人烟稀少,山林茂密,草原丰美的地区。
清顺治年间,颁发招垦令,鼓励华北农民来东北地区开垦,但至乾隆五年(1740)又颁布了"流民归还令",施行封禁政策。在此期间,长白山区划为清室采参与狩猎地,东丰、梅河口、辉南、磐石一带为皇室围场,从今松花江畔的法特起经长春至今辽宁省开原筑有柳条边墙。以西为蒙古族牧地,禁止越境。但清政府的封禁政策并未能阻止为生活所迫的华北大批汉族农民流入吉林中部一带,并向北、向东、向西扩展。1791年蒙古王公也开始在长春一带招民开垦。在农垦区内出现了酿酒等手工业和小的集镇,东部鸭绿江和图们江流域也有不少汉族和朝鲜族移入,从事农业、伐木和采集。嘉庆八年(1803)废止禁令,光绪四年(1878)吉林又设置垦务局,大事垦殖,经济面貌大为改观,并逐步形成东部的农林地区,中部的农业地区和西部农牧地区的差异特点。清初,自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为吉林省设制之始。其所辖范围包括现今省境中东部、黑龙江省东南部,及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以北广大地域。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吉林省正式建制,省会设在吉林,辖区跨今吉、黑两省大部分地区,下设吉长、滨江(哈尔滨)、依兰(三姓)、延吉四道,一直延续到中华民国时期。20世纪初始建铁路,1903~1929年修通了中东铁路南满支线、吉长、四洮、吉敦、天图、沈吉等线,日伪时期又修通了长图、长白、 牡图、拉滨、 白阿、梅辑、鸭临等线。这些铁路改变了以吉林为中心的官马驿站交通系统和区域联系方向,哈尔滨及其所联系的地区也由吉林省析出。从而加强了长春的政治和交通地位。
1945年起,中国共产党开辟东北解放区,在原吉林省境内设吉林、松江、合江三省。1949年4月重划东北行政区时,保留吉林省,省会吉林市,同时合江省撤消并入松江省。1954年6月,松江省撤消并入黑龙江省;吉林省省会迁至长春市。全省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人口2727.99万,有汉、满、回、朝鲜、蒙古、锡伯等民族。
吉林省的地方节日性活动很多,以“长春电影节”、“长春汽车博览会”、“吉林市雾淞冰雪节”、“通化人参节”等较有影响。这些活动均由政府出面组织。
两年一次的电影节在八月中下旬举行,每次电影节都有海内外电影界名星及大腕参加,备受瞩目。汽车博览会和人参节则以招商活动为主。雾淞节在每年最寒冷的一月份举行,因为只有这时才是观赏雾淞奇景的最佳时机。
主要由民间自发组织的活动首推吉林北山庙会,该庙会于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四月十八、四月二十八举行,届时有来自北方数省的十数万群众参加,盛况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