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visasly 微信平台:visa5i 咨询电话:186 1189 5166
50个国家(地区)对因私护照免签落地签证政策靠谱指数2014年12月最新版

您的位置:吾爱首页 > 签证中心 > 韩国签证资讯

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时注意的事项--韩国签证资讯

    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① 拒签情况下的签证申请
    ○ 受到拒签处理者再次申请签证时,在没有另外梳明事由的情况下,只能在被拒签日起2个月后方能重新申请签证。
    ○ 在其他使领馆被拒签的情况下,在没有特别的事由的情况下,希望在做出拒签处置的原使领馆重新申请。
    ② 签证申请时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返还。
    ③签证的效力
    ○ 单数签证的有效期限为签证签发日起3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只能进入韩国一次
    ○ 复数签证可在有效期限内自由进入韩国。
    ④签证审查的基准
    ○ 本馆的签证签发以韩国出入境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签证申请拒签理由如下:
    - 无效护照持有者或入境目的及滞留时间不明者(出入境管理法第12条)
    - 被判定为有可能危害大韩民国利益或公共安全的行为(非法滞留等)发生,并有充足的理由认定这种忧虑(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 被判定为有可能妨害大韩民国经济、社会秩序或良好风俗,并有相当的理由足以认可这种忧虑(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 传染病患者、毒品中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及其他入境限定者等(出入境管理法第11条)
    ○ 申请人提交了虚假材料;无法明确表明入国目的及滞留时间;无法提供能推翻非法滞留可能性的梳明材料等情况,均可视作上述规定中作为拒签根据的事由。
   
    吾爱旅游网签证中心代办韩国旅游、商务签证
    咨询代办电话:
    北京:010-51665861上海:021-51095861
   
    韩国签证详情:http://www.5iucn.com/visa.asp?country=4&type=2
   
发布日期:2011/3/15 11:15:00
   
分享到: 更多 更多签证资讯